各有关企业:
根据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为督促企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摸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18年12月31日前)
第二阶段:协会检查(2019年1月上旬)
第三阶段:企业整改(2019年1月中旬)
协会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宁波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成员企业
三、检查方式
成立4个检查组进行分组分区域检查,检查组由协会专家库成员组成,协会负责人不定期参与检查,每个区域须指派1-2名工作人员陪同。检查采用查验资料,现场检查,原材料、试块抽检方式,抽检样品由检查组进行封样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管理基本情况(主要检查技术人员、生产试验检测设备配备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
(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相关资料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检查结果须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协会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抄送行业管理相关部门,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协会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对拒绝检查或拒绝整改的企业,协会将提请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附件:
《宁波市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原文下载
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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