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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要求开展质量检查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8 作者:nbhnt 浏览次数:1840

       为督促企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宁波市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甬砼协〔2018〕15号)文件要求,我会组织专家组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对我市城区范围内4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为推进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分组分区域方式,检查组由协会专家库成员(高工)组成,协会负责人不定期参与检查,通过查验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管理和质保体系两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为摸底检查,旨在帮助企业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从本次检查的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 ,普遍重视对进场原材料质量管理,并按生产要求及时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调整,预拌混凝土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方面

       1、少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存在挂靠或兼任的现象;

       2、少数企业自有车辆(预拌混凝土搅拌车和泵车)数量达不到资质要求;

       3、部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教育培训记录不全;

       4、部分企业工程项目回访记录不全。

       (二)质保体系方面

       1、部分企业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未受控,表式未整理汇总成册或不齐全,有些制度、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未及时修改更新;

       2、少数企业原材料堆场面积不能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导致部分原材料未经检测已使用;

       3、多数企业计量证书为校准证书,部分企业负压筛自检记录不完善,修正系数不正确,有的有记录无自检规程,有个别企业既无自检规程也无自检记录;

       4、主要试验设备基本具备。但也有个别企业试验设备不够用,如少数企业抗渗仪不够导致未进行抗渗试验,少数企业水养箱数量不够实际使用需求,部分试件放置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导致试件数据无可靠性,且不符合规范要求。

       5、少数企业未建立原材料动态管理台账,存在原材料进场数量少于实际生产所需量的现象,导致部分原材料未检测已使用。

       6、配合比计算、试配、验证方面,部分企业计算书不规范,没有正负0.05的水胶比调整,配合比未最终确认,配合比的签发未经技术负责人的签名,配合比中有增效剂的与合格证中不一致等。

       7、试块制作方面,部分企业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个别企业标养室部分试块缺失,原始记录划改,签名不规范,标养室温度控制有偏差,不符合标准养护条件。

       8、少数企业黄砂试验记录为中粗砂,现场实物为细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9、部分企业原材料(主要是矿粉)合格证存在中间商出具的情况。

       三、整改要求

       (一)要求所有企业根据检查情况落实整改工作,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几家企业,协会要求企业派员在2019年1月30日前至协会办公室办理《整改通知书》签收手续,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会。

       (三)对整改期限内难以完成的问题,要求注明原因并列出整改步骤及相关措施,如需我会进行技术指导,请书面告知。

       (四)我会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不按通知要求签收《整改通知书》或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企业,将报请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严肃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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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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