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甬建发〔2017〕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混凝土质量和清洁化生产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4日-5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宁波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检查方法
设立4个巡查小组,由协会(行业)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协会专家库成员组成,采用各片区交叉检查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管理
1、资质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管理情况;
2、人员管理:上岗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试验室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劳动人员工资及社保情况。
3、企业履约:履约供应情况;市场定价情况;工程项目回访并形成台账情况。
(二)质保体系
1、试验室场地及条件情况。
2、试验设备情况和检验检定情况。
3、原材料台账情况及堆放标识情况。
4、配合比计算情况。
5、混凝土出厂检验和交货验收情况。
6、试验人员的试验室操作情况。
(三)安全管理及车辆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2、厂区安全警示标志情况;设置防护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情况。
3、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和混凝土运输车事故情况。
4、车辆情况,包括净车出场落实情况,冲洗设备情况,车容车貌情况等。
5、安全管理台账情况。
(四)清洁生产情况
1、环境评估报告以及环保验收情况
2、厂区及周边环境;厂区场地情况;材料、机械放置情况;厂区污水回收情况。
3、降尘设备设施运转;厂区降尘措施落实情况;降尘设施运转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次巡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相关资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此次混凝土质量和清洁化生产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分析总结、确保整改到位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分析总结,找出差距,尤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要以本次巡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把检查要求落实到日常质量安全和清洁化生产管理工作中,切实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清洁生产管理水平。
(三)开展技术指导、提升整体水平
巡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检查结果良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尚未达到清洁化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管理部门,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宁波市城区预拌混凝土质量及清洁化生产检查表》
2、《宁波市城区预拌混凝土质量和清洁化生产检查时间表》
原文下载
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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