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相关协会、分会、自律小组:
为多渠道、多方式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对部分黄标车实施排气治理改造的工作方案》和《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部分黄标车实施排气治理改造的公告》文件精神要求,市环保局决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工作,即对部分车况较好且使用频率较低、残存价值较高的柴油黄标车,在通过车辆发动机性能技术检测筛选后,由车主自愿申请,通过安装颗粒过滤器(DPF)实施排气改造,使其排气达到国Ⅲ以上标准水平后换发绿色环保标志(国Ⅲ)。
据统计,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现存黄标车579辆,其中382辆符合申请改造条件,为避免扎堆办理,现将申请日程安排如下:
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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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数量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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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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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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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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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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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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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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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6~2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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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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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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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3~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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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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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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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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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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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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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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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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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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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4~20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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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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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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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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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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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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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6~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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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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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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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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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根据协会统一安排有序办理。
附件: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部分柴油黄标车实施排气治理改造的公告》
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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