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我会受理了宁波万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加入协会的书面申请材料,协会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将《关于征求吸收新会员意见的函》发送给所有理事单位(共22家),已有15家理事单位回执并审议通过,符合《章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现予以批准。
新会员应严格遵守《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章程》、《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会费征收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自觉履行相应义务。
文件:
《关于批准宁波万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加入协会的通知》(甬协会〔2015〕4号)
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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