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每家单位会员确定一人作为代表,行使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在会员大会上宣布,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放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监督权;
(四)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技术和服务;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三)关心本会,向本会反映情况,介绍经营管理经验和有关信息,定期向本会报送统计报表;
(四)会员应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单位的代表人如有更改,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或者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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